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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
--2014年1月8日在天津市北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作者:孙勇  发布时间:2014-04-29 16:36:15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辰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的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扎实推进平安北辰、法治北辰、美丽北辰建设,为天津北部经济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539件,同比上升9.69%;审执结8119件,同比上升8.69%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北辰发展大局

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司法工作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制定《关于为“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出台21 条司法对接措施,积极服务“促惠上”活动。依法审结破产清算、股权纠纷、融资租赁、买卖合同等案件646件,为企业实现债权4.09亿元,大力破解执行难,执结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2580件,执结标的总金额9.23亿元。通过“四个百”活动对全区各类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活动,走访企业和基层单位226家,根据不同需求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辅导和法制宣传讲座,就劳资纠纷、合同签订履行、司法管辖、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立及涉法涉诉等问题提出各类建议、对策,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助推发展。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示范镇建设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为美丽北辰建设作出新贡献。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盗窃、抢夺、诈骗、侵占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惩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败工作。一年来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07件,同比上升21.89%,判处罪犯 795人。正确把握和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制定我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心理干预机制的实施意见》,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寓教于审,加强心理干预,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对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加大对特殊人群帮教。成立协助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重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专项教育宣传活动;举办法律培训,增强社区工作人员调处化解纠纷的能力;协助社区完善技防设施,有效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开展。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准确把握和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优化调解工作机制,采取以老带新、集中培训、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法官的调解能力。全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1.28%;刑事附带民事和自诉案件调撤率达到92.98%;行政诉讼协调撤诉率为37.14%。加大与各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的新变化、新特点,提高调处能力,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矛盾纠纷类型化解决。加强对各类调解组织的指导,帮助其提高工作水平。完善社会矛盾排查梳理、分析研判、沟通协调和案件风险评估预防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全年排查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纠纷24,妥善解决人大批转的涉诉信访案件7件,实现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从根本上化解纠纷。

(二)认真践行司法为民,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坚持司法便民。在诉讼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导诉、立案、收费、诉前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建立诉讼指导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诉讼指导资料2000余份。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立诉讼服务绿色窗口;为路途较远及交通不便的当事人提供当天立案、上门立案、非工作日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多种便捷方式立案1155件;为企业设立“促惠上”诉讼窗口,方便企业诉讼及咨询。全院各部门均开通并公布了24小时服务热线,开展巡回审判结案426件,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

坚持司法惠民。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及时向当事人提示因诉讼请求不当、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举证不能、举证超过时限、执行不能等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选择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尽可能避免诉讼过程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不应有的消极影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684件,平均审限为0.7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12万元,积极落实执行救助金制度。

坚持司法护民。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把劳动者获得合法劳动收入的权利放在重要位置。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犯罪行为,维护人民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强化对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动保障、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3823件民生类案件的审理;执结民生类案件980件,专程为52名外地农民工送去工资26万元,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保障公平正义

注重提升审判质量。加大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力度,认真落实案件审核工作要求,切实将案件质量把关制度落到实处。积极开展“两评查”活动,一年来开展庭审评查66次,对庭审能力进行考核评议,按照审判类别归纳评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规范庭审标准。不断拓宽案件评查范围,针对裁判文书制作、庭审笔录制作等开展专项评查,评查各类裁判文书2057篇;同时对发回改判、投诉举报、重复信访案件进行重点评查76件。通过定期通报、专题报告、落实反馈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确定部门、确定人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定期跟踪整改效果,使评查工作成为提高案件质量、促进司法规范化的有力抓手,全年发改案件数量同比下降8.93%

注重提高审判效率。针对排期开庭、文书送达、司法鉴定、合议庭评议、裁判文书制作等审判流程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督促,科学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各项效率指标处于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保持在100%,无延长审限案件。对执行案件程序终结进行严格控制,案件实际执行率为92.85%,执行到位率达到93.81%。通过简易程序审结案件4564,占一审结案总数的84.27%。强化审限管理,对临近审限案件及时予以警示督办,严格审限延长、中止、审限扣除、简转普等环节的审批,避免“隐性超审限”问题出现。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分配办案时间,结案均衡度为0.74;以月、季度相对结案均衡为保障,实现了全年均衡结案。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169件,平均审限为20.1天。

深化司法公开机制。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大力弘扬司法民主,实现人民陪审常态化,全区30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判案件1097件。定期邀请治安调解人员、楼门长等旁听庭审,让参与者更加及时地了解法院的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更加全面地了解法院审判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督促法官更加准确地查明事实、适用法律。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确保公开透明,切实达到以公开促公正的效果。

(四)紧紧围绕提升公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坚定了政治立场,明确了法院工作的方向和道路。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等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深化对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广大干警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公平正义意识上有了新认识和新提高。

着力增强司法能力。采取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专题讲座、理论研讨、法官教法官等形式,以提高实际业务能力为目标,重点提高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突出抓好庭审中能否控制引导得当、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查清事实,文书制作能否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表述准确、说理透彻等问题。申报承担并完成市高院重点调研课题;4篇调研成果在全国法院学术征文活动中获奖;积极参加天津市第六届应用法学论坛征文活动并获得三等奖。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和专业技能训练,警务保障和安全保卫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了审判执行工作秩序和院机关全年零事故。深入基层走访学习,深化对社情民意的了解,增强基层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的能力。

切实改进审判作风。组织干警学习法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守则,提升职业形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司法需求,破除“四风”,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厉行节约,积极创建节约型法院。认真遵守“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规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进一步规范接待、车辆使用等公务行为,积极完成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全院干警的群众观念、廉洁意识、节约意识得到增强,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大力实施文化兴院。以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举办春节联欢会、升旗仪式、主题演讲、妇女节座谈、老干部书画展等活动,创办院刊《北辰法苑》,围绕庆祝建党92 周年,组织开展“中国梦·法官情”文艺汇演等系列文化活动。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全年在《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及本市媒体刊发法制新闻105篇,扩大了法治精神和法院文化的传播,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促进法院科学发展

积极做好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的五项措施,定期召开全院质效分析专题会议,切实贯彻落实决议精神,提升审判质效。

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评议庭审、监督执行;认真办理常委会批示的涉诉信访案件,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加强与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联系,虚心听取司法监督员的意见,落实和保障陪审员参与司法活动,使司法裁判更加符合社会公众的期待。

注重把吸收、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与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完善了各项管理监督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各位代表,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面对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我们的司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区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的“抓住机遇,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提速增效”总要求,教育干警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紧紧围绕建设天津北部经济中心的奋斗目标,稳步推进平安北辰、法治北辰、美丽北辰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正确处理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关系,继续开展“四个百”活动。准确把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涉及京津城际铁路北辰沿线地区综合提升和中心城区北部地区建设等方面的司法需求,认真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促进经济加快转型发展。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正确把握和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犯罪。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继续深化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诉访分离,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继续加大对特殊人群帮教。按照区委“四清一绿”行动部署,坚决打击严重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依法推进美丽北辰建设。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畅通诉讼渠道,运用好诉讼服务中心及涉诉信访接待窗口,合理布设人民法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民生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诉讼成本低、负面作用小的诉讼程序,不断扩大司法救助的受惠范围。

三是狠抓执法办案,不断强化公正司法。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加强审判管理,合理配置职权职责,优化配置审判资源;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合理确定各审判节点的时限,破除审判流程瓶颈。健全审判质效分析、案件研判、审判经验交流、庭审观摩评议以及裁判文书评查和抽查等有助于保证和提升审判质效的制度。健全和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完成科技法庭建设,积极开展法院主题开放日活动,开通法院微博、微信,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落实司法公开。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陪审权利,扩大司法民主。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宣传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作用。

四是坚持从严治院,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全面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始终坚持群众观点,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赢得群众信赖,把司法为民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强化法学理论与审判技能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全面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以审判权运行为核心,继续完善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集中开展好2014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

五是以接受监督为根本点,注重改进法院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积极推进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报告、专项调研等监督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听取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我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积极的工作干劲,更加规范的审判行为,更加优质的服务水平,更加公正的司法形象,为建设天津北部经济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北辰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