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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以立身
作者:荆梦瑜  发布时间:2014-04-30 08:50:44 打印 字号: | |

古语有云: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廉洁修身,乃齐家之始,治国之源,平天下之基。

徜徉亘古,卷卷浩史中,总有股股贪婪之浊流让我们历历在目;渺渺青史里,也总有阵阵廉洁之清风让我们刻骨铭心。

中国,一个礼仪之邦,一个道德之邦,几千年的文明传承,廉洁奉公已铸成中华民族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始终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古代社会中那些出淤泥而不染、严于律己、奉公守法的清官廉吏:范仲淹、包拯、海瑞……他们恪尽“不贪为宝”的人生信条,拒绝了种种诱惑,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官。他们的浩然正气,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后人,时至今日,依然为我们所敬仰、赞颂。

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时代如何发展,清正廉洁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当今世界,物欲横流,廉洁修身,有时已被抛之于脑后,金钱、名声、利欲成为追求的目标。从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铁男,到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杨达才,从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到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2013年,多名高官被调查处理,对贪腐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的高压态势,显示了我党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而探寻这些人之所以堕落至此,无不因其被欲望俘虏,没有律己之心,深受贪欲之害,最终落得身败名裂。

廉如深山幽兰,不言自芳;欲似长堤蝼蚁,无孔不入。

要做到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实属不易。因此,廉洁修身,任重道远。多植荷花塘自清,勤读修身道自明,功名利禄,只是身外之物,品格道德,方为立身之本。面对那些因贪腐锒铛入狱者一张张后悔莫及的面容,面对一串串发人深省的眼泪,面对一副副维护廉洁的镣铐,我们明白,即使不能效仿古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亦可做到勤以为民,廉以养德,淡以明志,静以修身。

人民法官,我们手中掌握着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社会阅历,而且要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身披法袍坐于法庭之上,手中的法槌敲响的一刻,法官便成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使者,是维护法律正义的化身。法官队伍中,涌现出众多人民满意、清正廉洁的好法官,他们身上体现出的崇高人格魅力,深深震撼感染着我们。

从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翟树全,到忠于法律、执法为民的蒋庆;从辨法明理、胜败皆服的宋鱼水,到情系人民、丹心护法的詹红荔,他们无一不以其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形象,为人们所敬重。一纸裁判,关系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命运,司法的公正,正是每一位法官孜孜以求的。

有句话说得好:“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公众的司法信仰源于司法者公正地适用法律,源于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公平正义。这有赖于法官用法律去守护正义,用心灵去贴近心灵,用付出去换得认可。所谓“公生明,廉生威”,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端,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才能彰显法律威严。面对种种名利诱惑,自当保持清正廉洁,这才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

“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要做一名的好法官,当形成“法平如砥,执法如山”的职业信仰和道德信守,要增强秉公执法的定力,勇于担当,敢于奉献,忠于职守,刚正不阿,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正如宋代吕本中的《官箴》中所说:“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法官是人民公仆,应持之以恒,恪守清、慎、勤“三事”,心存敬畏,律己以廉,戒除贪心,行有所止,勿以恶小而为之,切记“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炽焚”。

“骏马追风扬气魄,寒梅傲雪见精神”,让我们以此共勉,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办案,以清廉的形象、坚定的信念、钢铁的意志,坚守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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