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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生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5月23日在天津市北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7-05-24 09:29:38 打印 字号: | |

关于民生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5月23日在天津市北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北辰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长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为民工作的基本职责。2014年以来,我院充分认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负担,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让公正司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履行司法为民职责

    依法妥善审理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民事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14年以来,全院审结民生类一审民事案件11563件,平均每天审结案件10.5件,每个工作日15.4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676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2244件,抚养、赡养、离婚后财产、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分家析产等纠纷案件432件),继承纠纷案件358件,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881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738件,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案件166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916件,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828件。

    依法审理各类涉农民事案件114件,保障农民各项合法权利,维护承包经营权流转秩序,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环境污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以及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上述案件893件,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惠及民生。对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在审理中充分做到体民情、解民忧,积极采取协调方式有效化解矛盾,审结上述案件55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确保民生权益兑现

    自2016年5月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制作了活动任务分解表,实行“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具体措施”和“领导包案”的“三定一包”工作机制,按时完成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采用分散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方式,提高农民工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等案件的执行效率, 2014年以来全院共执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继承类案件151件,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819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工伤赔偿案件及其他涉民生案件477件,累计执行到位标的总金额7420余万元。

    对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进行彻底排查,强化执行联动,限制出境223人次,限制高消费1300余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00余人次;拘留40余人次;加重被执行人失信成本,促使被执行人全面履行债务。发挥信息化查控手段作用,深化财产查控及处置力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当事人依法果断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使生效裁判确认的权利得到兑现。

    (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落实便民利民举措

    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服务质量,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设立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人身损害赔偿、涉农民工、伤残和低保人员合法权益保护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力争在最短期限内结案。健全诉讼风险提示制度,深化立案服务,落实诉讼引导、一次性告知和判后答疑工作机制,实行诉讼全程服务,开展审判和执行风险告知,在窗口就能得到“一站式”服务帮助,完成立案审查、材料收转、刷卡缴纳诉讼费用、司法救助、查询咨询等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诉讼负担。建立排队叫号系统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提供法庭分布指引图,方便群众参与诉讼。

    实行网上预约、电话、邮寄立案,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推行预约开庭、择时开庭、午间法庭等多种方式,灵活安排庭审时间,方便参讼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2014年以来一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3.74%。加强对当事人的举证指导,尤其是指导涉诉弱势群体依法举证,必要时依法主动调取证据。构建网上平台,整合官方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实现数据共享,建立在线咨询、投诉、建议、接访预约等互动平台,做到群众在网站、微博、微信中的每一条留言都能得到及时回复。

    (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把对公民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树立“与其单纯地救济群众的权益,不如教会群众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更有效”的理念,不断创新宣传渠道和载体,司法宣传从以往的“坐堂办案”转向深入街镇、村居、社区,通过为老百姓提供“零距离”、“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强化法律知识宣讲,拓宽法治意识提升新渠道。根据案件及当事人实际情况,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170余次,就地审理、即时调解、适时宣判,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2014年以来,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咨询活动220余次。认真做好“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充分发挥区中小学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通过亲临庭审现场充分了解法院,让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多一份理解和支持,少一些疑惑和误解,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营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了解媒体和社会的信息需求,及时向媒体和社会提供民生司法保障工作相关信息,宣传民生司法保障各项工作,更多地向社会传递法院工作正能量。

    (五)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确保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构建速裁、调解、巡回审理相结合的基层案件审理新机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2014年以来,诉讼服务中心通过速裁机制累计审结各类案件1291件,小额诉讼程序案件479件,标的金额1.45亿元。

    注重利益平衡,始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理和执行与民生相关的案件中,对涉及有关各方重大利益平衡、可能影响公共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等重大问题,统筹兼顾,加强与有关各方的沟通协调,找准结合点,妥善处理有关案件。充分考虑个案情况和社情民意,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阐释裁判适用法律的立法宗旨和基本精神、原则,讲求法、理、情的融合,尽可能使裁判结果符合社会公认的价值取向。

    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强化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衔接,认真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畅通纠纷解决渠道,鼓励当事人先行协商和解,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

    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完成了人民陪审员的“倍增计划”,陪审员数量达到了91名,有效健全了民意沟通机制,助力民生案件审理。强化司法公开,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扩大司法公开,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及时掌握民生需求,适时调整工作举措。

    加大对涉诉特困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2014年以来共减、缓、免诉讼费179件28.3万元;实行执行案件特困申请人司法救助制度,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219件24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4.87万元。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民生案件往往会带来涉诉上访,严格落实限期回复、院长接访、领导包案、督办催办、带案下访等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落实信访风险评估预防制度,对有信访隐患和疑难复杂案件,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做好判后答疑释明工作,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做好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2014年以来,已妥善办结各类涉诉信访案件79件,区人大转来案件64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民生案件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以及教育、就业、劳动收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紧密联系,直接涉及、影响老百姓的生存与幸福感和获得感。目前,部分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效率仍然不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民生权益保护的及时性要求,审判执行效率不高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对于民生矛盾的化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民生案件直接关系老百姓个人或者家庭的重大利益,有的积怨较深,部分法官对于民生矛盾的化解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尚显不足,一些案件矛盾化解效果尚不理想。

    三、下一步的改进举措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保障民生的主动性。民生司法保障是党的根本宗旨对司法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在司法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要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教育引导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民生司法保障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把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竭尽我们所能,真正为老百姓谋实事,增福祉。

    二是创新办案方式,进一步提高民生类案件的审理执行效率。继续推行繁简分流的工作方式,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研究和完善速裁程序,迅速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尽可能地缩短办案时间,将涉诉群众及时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大力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及时实现民生类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债权,降低实现债权的成本。努力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做到依法、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行。

    三是围绕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民生司法保障各项举措。要不断提升民生案件审判执行效率。加大调解力度,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不断丰富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尤其关注弱势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对民生诉求的沟通与回应,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联系,构建共同应对和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互动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民生司法保障的基础。大量的民生纠纷发生在基层,我院将继续教育引导干警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又注重运用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尤其要提升法官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释法说理、撰写文书的能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调解协商、公开听证等办法,运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法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对前沿法学理论、与人民群众现实利益关系紧密的新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方面的学习,提高科技应用能力,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使其真正能担负起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始终得到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今天,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我院专项工作汇报,充分体现了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契机,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全院民生司法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实现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