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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三步走”拿下“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9-03-22 10:34:46 打印 字号: | |
  2018年1月,某发电设备厂将一门头房出租给徐某,后因政府收储该片土地,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发电设备厂与徐某多次协商解除合同未果向我院提起诉讼,本院判决徐某将房屋腾空并交还发电设备厂但徐某仍拒不腾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为案件涉及区里重点工程规划,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卢立国根据腾房案件的特点,采取“三步走”的执行策略最终拿下“骨头案”。

  第一步,知彼知己,有的放矢。承办人第一时间查看执行现场,了解涉案房屋的现状、用途。当了解到被执行人无职业,正在用涉案房屋开设棋牌室,进行了一定的投资,也产生一定的收益。故给被执行人30天时间的期限,让被执行人自行搬离,减少强拆带来的损失。

  第二步,软硬兼施,恩威并济。被执行人称其对涉案房屋进行了更换电线、修缮、装修等,提前搬离损失严重,针对这种情况,承办人认真听取被执行人诉求,对其耐心疏导。但被执行人仍未按照期限自行腾房,恰逢春节前,承办人依法在涉案房屋张贴腾房公告,形成威慑。 

  第三步,动真碰硬,依法惩戒。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承办人依法采取了拘传和拘留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提出主动腾房。为减少当事人损失,化解矛盾,承办人准予被执行人在二日内自行腾房,以便处置屋内物品。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法官及时组织了双方交接,并现场进行了法律宣传,敦促周边尚占用申请执行人房屋的人,主动履行腾房义务,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就这样,一件腾房“骨头案”圆满解决,矛盾也得到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