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本解决执行难
委托合同纠纷另有隐情北辰法院执行法官倾听双方声音为民解忧
  发布时间:2019-12-12 16:52:49 打印 字号: | |

二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系父女关系,二被执行人利用70多岁申请执行人委托其卖房之机,将申请执行人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听到这样的环节,多数人心中都会为之一紧,并对申请执行人产生深深的同情。案件的执行经过是什么样的呢?

该案是北辰法院执行法官刘家红承办的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承办人在阅卷后的第一时间就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院了解情况。双方当事人来院后情绪都非常激动,老人执意讨回卖房款,作为被执行人的两位女儿也似乎有难言之隐。承办人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于是让当事人平复情绪,将事情经过讲述清楚。原来,老人育有一子二女,老伴因病去世,儿女又都已成家,老人觉得孤单,于是又找了一位伴侣,两位老人感情不错,儿女也都非常支持。可是好景不长,两位外地老太太的出现让这段感情画上了句号。老人与这两位老太太交往密切,并且经常参加老年模特队等活动,唱歌、跳舞更是不在话下。交往不久,老人就提出卖房,作为儿女,本能的就觉得事有蹊跷,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女儿不想让父亲面临财去人空的风险,于是才有了文初提及的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情况。

    了解了事情的的原委后,承办人对双方展开了调解,以亲情为突破口,摆事实讲道理,老人终于了解了女儿的初心,女儿也表达出了自己的担忧,三人相拥而泣。最终,申请执行人与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目前过户费用高,暂缓过户手续,两年后办理过户,目前房屋用于出租,租金由老人享有。承办人秉持着“你执行的其实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的理念,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倾听双方的声音,为当事人真正排忧解难,终于促使案件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都感到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