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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质量不合格?退货退款没商量
北辰法院妥善审结一起疫情期间口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0-04-21 17:11:38 打印 字号: | |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口罩等防疫物资一时之间成了“抢手货”,面对防疫物资紧缺的现实情况,不法分子也打起了口罩的主意。 

2月29日,金某的朋友肖某称有渠道可以买到一次性医用口罩,金某遂从肖某处购买了10500个口罩,但收到货后发现口罩均系三无产品,外包装不干净且出现破损,于是联系肖某退货。金某将口罩退回后却迟迟没有收到肖某的退款,遂起诉至我院。

案件承办人陈达收到案件后立即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在了解清楚案情的基础上,开展线上调解,经过多次沟通,被告表示同意退款,但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周转。经法官释法明理,4月17日,双方当事人就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审结,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

北辰法院法官友情提醒:疫情期间,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防疫物品时,要注意甄别卖家信息和产品信息,确认货源的真实性可靠性。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聊天记录、转账信息等内容,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维权。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