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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当事人来院须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16:13:18 打印 字号: | |

1、来院人员请听从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接受防疫、安全检查,有序进出诉讼服务中心;

2、来院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前后左右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有序离开,减少在诉讼服务中心停留时间;

3、来院人员请主动配合进行身份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天津“健康码”并进行“津门战役”扫码,不得隐瞒境外行程及密切接触史;

4、来院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健康码”非绿码的,请勿进入法院,并及时就医治疗。近14天内具有武汉旅行居住史人员,体温正常、持天津“健康码”绿码且须出具抵津前7 日内或在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5、每名来院当事人仅允许携带一名陪同人员,其余来院人员请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外排队等候,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降级感染风险。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