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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情况报告
——2012年9月14日在天津市北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作者:孙勇  发布时间:2014-04-29 16:22:48 打印 字号: |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法院向常委会专题报告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践行人民法院人民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2011年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立足审判实践,坚持能动司法,拓展参与途径,创新服务手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推动北辰跨越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概况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管理的主体总结以往经验,顺应当前发展趋势,并运用现有条件,对传统的、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管理手段和方式进行改革,建立起新的社会管理模式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担负着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能,每一项工作都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实践。如何准确把握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找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我院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探索。

(一)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夯实社会管理创新职能基础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去年以来,我院共收案15022件,结案14080件。处理各类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是发现社会问题、参与社会管理、理顺社会关系的过程。我院立足于审判实践,积极延伸和拓展审判职能,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夯实基础。一是着力化解经济运行中的矛盾纠纷。围绕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工程项目等关键领域,积极做好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妥善审理了科技园区、示范园区、镇工业区等因结构调整引起的企业破产改制、公司清算、劳动就业等案件,对有发展前景和挽救希望的企业,充分运用破产重组、和解制度,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生存发展和生产经营秩序,为各类企业发展盘活资金7000余万元。二是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去年以来,审结刑事案件821件,判处罪犯1042人。依法严惩杀人、放火、绑架、涉枪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依法惩处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依法判处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专项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动,对制售假酒、生产销售“瘦肉精”等破坏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惩处。今年113日,我院选择了六起制假售假的典型犯罪案件,深入发案地,对犯罪单位和16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达到了震慑犯罪、降低刑事发案的效果。三是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信访案件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我院在市法院系统首推《规范涉诉信访流程管理和强化责任倒查办法》,制定《信访案件评估预防规定》,专项部署敏感时期的防控维稳工作,着力解决重复访、越级访、进京非正常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人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的能力,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降低信访,形成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四是大力破解执行难题。解决执行难是对法院审判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严峻考验。在现有人员、装备的条件下,我院积极探索执行新方法,通过执行联动、财产申报、集约执行、执行和解等工作新机制,已执结的3093件案件为我区各类企业及个人实现债权3.91亿元。同时依法加大对土地、拆迁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强制执行了影响重点道路施工、陆路港建设、城中村改造等急难险重案件,积极推进了我区城市化建设进程。

(二)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制度完善

能动司法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能动司法的应有之义。我院在能动司法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立足职能、延伸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地修复失衡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一是抓住两个载体,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以强化司法建议为载体,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影响辖区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将大局意识内化于案件审理之中,警示督促改进社会管理工作,提升各环节的社会管理水平。去年以来,我院以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形式,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献计献策,民事审判庭也针对司法鉴定中超范围鉴定问题向市司法局提出建议。以推行“法律六进”为载体,主动送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巡回审判,进行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举办庭审观摩,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预防各种犯罪和潜在矛盾。二是突出两个衔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突出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与区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办协调配合,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治安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充分发挥“四位一体、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的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控机制。今年以来,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到达了69%,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90%。我院在审理一起在校学生故意伤害案件中,邀请当地党总支书记、区人大代表协同开展调解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挽救了失足少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突出专业审判调解与相关基层单位的有效衔接,通过向双联村派驻中层干部,配合基层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积极发挥司法调解职能,就地调处矛盾纠纷,形成诉前化解矛盾的合力,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关口前移。三是打造两个亮点,助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四个百”活动为亮点,开展百名法官下基层、走访百家企业和基层单位、深入百个重点工程项目、回访百个诉讼当事人活动,不断创新和拓展司法服务的方式。今年以来,走访384家企业和基层单位,提供法律指导,排查风险隐患;深入105个重点工程项目,依法平息纠纷,发挥司法职能;回访403名诉讼当事人,做好释法答疑,落实司法救助。“四个百”活动共计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93件,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受到了宝锟书记的充分肯定。以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亮点,加强对特殊人群帮教。我院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设立刑事二庭负责非监禁刑罪犯的矫正帮扶。审判人员主动参加矫正小组工作,深入缓刑人员家庭、社区、学校进行回访考察,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实行社会调查、开展心理辅导和法律宣传,帮助矫正对象重返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乡镇、社区等部门的紧密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积极构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联动机制。

(三)以司法为民为着力点,拓展社会管理创新参与途径

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司法为民是审判工作的必然要求。我院在落实司法为民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执法办案,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从群众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盼和需求。一是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广泛听取、认真分析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以“两项教育”活动为载体,组织干警深入群众进行“开门评警”活动,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征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基层单位和企业对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审判公开,选择刑事、民事、行政等典型性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在校学生、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庭审观摩活动;规范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逐步增加上网裁判文书的数量;广泛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三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诉讼服务长效机制。设立了“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司法服务绿色窗口,深化诉讼服务规范化建设,延伸诉讼服务领域,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繁简分流、巡回审判等诉讼服务机制,开展接待咨询、诉讼指南、风险告知等“一站式”立案服务,妥善审理民生类案件4527件,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四是优化审判工作机制,推行简易纠纷速裁审理。坚持司法便民、利民原则,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于民事简易诉讼即审、即调、即判,减少当事人诉累,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为群众开辟维权“快速路”。自今年三月份实行速裁机制以来,我院已审结简易纠纷207件,调撤率为90.34%,平均审理天数5.6天。

(四)以自身管理为突破点,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水平提升

内部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参与社会管理的有力支撑,因此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依赖自身管理的完善。2011年以来,我院完善审判机制、深化文化建设、创新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审判水平、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进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的全面提升。一是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依托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我院对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即时进行跟踪、监控、管理,加强对质效指标的动态分析,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严格院长、庭长审判管理职能,依法监督指导办案;进一步发挥审委会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决定和指导作用,对发改案件确定质量等级并实施责任追究;定期进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修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扩大评查范围,着力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二是深化文化建设,培育职业精神。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转型期,各种思潮相互交织,人民法院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主力军,更需要通过深化文化建设,大力培育法官职业精神,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我院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参观革命基地,重温法官誓词,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凝聚干警共识;深入基层一线,走访建国前入党的老军人、老党员,帮扶困难家庭,以崇高的职业追求践行为民宗旨;征集院训、法院精神,召开合理化建议座谈,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以主动的责任意识投身法院管理。三是创新队伍管理,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和法院管理,不断提高司法保障水平。加强科技法庭建设、电子档案扫描,运用信息网络技术直观展现审判全过程,保证法官依法办案,实现“阳光审判”,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修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建立质效指标月通报制度,依托执法业绩档案,充分发挥质效考评的导向、激励作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奖惩、培养的重要依据。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控不公不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继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家庭助廉活动,狠抓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关键点、管理的薄弱点、问题的易发点,加强监察和内部制约,实行廉政诫勉谈话,初步构建起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

我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例如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方法上需要进一步创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要积极参与我区有关政策的风险评估,在相关政策形成的过程中主动作为。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拓展服务领域,注重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和长效性,全力争创一流业绩。主要加强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强化能动司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抓紧制定《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 司法能动性,积极拓展和延伸审判职能,有效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回应政府、人民群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舆情对法院工作的关切。

二是加强司法调研,预警社会风险。司法既是一项法律活动,也是一项社会活动。要进一步强化司法调研制度,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情况的分析评估,深入分析犯罪情况动态、民事争议变化、行政行为违法等各种情况与问题,完善审判信息预警工作机制,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社会诚信缺失,是当前大量社会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完善社会诚信体系,是诚信社会建设的基本载体,也是化解和减少经济纠纷、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措施。我院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诚信意识。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司法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审务信息公开,畅通涉诉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健全完善便民利民司法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开放活动,建立健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好特邀司法监督员的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院将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践中,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措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为建设天津北部中心,实现北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一流的司法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来源:北辰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