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6日在天津市北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北辰区人民法院院长 孙 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辰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北辰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339件,审执结7677件,审限内结案率100%。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平安北辰、法治北辰、美丽北辰建设,为天津北部经济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让司法彰显公平正义
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结案548件。坚决打击严重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审结此类案件11件;加强未成年犯罪审判,结案21件,协助做好帮教工作,使未成年犯顺利回归社会。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调节经济关系,保障改革发展。出台《关于为“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意见》,重点审理好买卖、建设工程、承包、租赁等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各类合同案件716件,保障经济活动规范运行。审结借款合同案件229件,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05件,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的正常有序流动。妥善审理各类公司诉讼、股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涉企纠纷案件387件,保障企业资产和投资权益正常流通。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累计为各类企业、个人实现债权5.7亿元,保障改革发展。
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加强执行工作,成立执行局。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539件,执结2263件,执结标的金额3.7亿元。从2013年底开始,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149件案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额458万余元。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等职能部门协作,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依法拘留40人,限制出境43人,限制高消费10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143人,督促其履行义务。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积极推进审判标准化建设,提高审判管理的精细化。健全案件发回重审、改判及再审案件分析研判制度、审判经验交流制度、庭审观摩评议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裁判文书评查制度,发布审判质效分析12期,评查通报12期,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发改案件比去年减少7件,同比下降13.73%。规范审判流程,注重均衡结案,努力让群众看到司法的严谨细致、严密规范,进一步增进对法院工作的信任。
二、以司法为民为宗旨,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强化服务力度,实现服务提速。加强诉讼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12368 诉讼服务热线、自动柜员机等硬件建设,大大方便了群众查询信息、缴纳诉讼费用。对诉讼材料不完善的做到一次性告知,避免增加诉累。对老年人、伤病残、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及外地当事人,开通立案、调解、审执绿色通道,探索建立预约、上门、电话、邮寄、口头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需要时可以做到上门调解、开庭及宣判。细化司法救助流程,为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0万余元。
围绕保障民生,服务社会发展。以保障和服务民生为重点,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917 件,促进家庭和睦,维护家庭稳定。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08件,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审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995件,促使各责任主体赔偿受损害当事人2611万元,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有效化解房屋征收、劳动保障等行政争议,审结行政诉讼及非诉执行案件177件,坚持做好行政协调,积极保障民生。准确把握京津城际北辰地区综合提升和中心城区北部地区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司法需求,积极参与市重点工程、城中村改造、示范镇建设,有力助推城镇化进程。
打造特色审判,凸显便民利民。积极倡导“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等司法传统,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结合“四个百”活动的开展,各业务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在司法公开、法制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将法庭搬进镇村、社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以案说法、就地调解等人性化便民服务,解决纠纷98起。开展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类案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较小的简易案件、类型化案件,分流进入速裁程序,结案443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天;对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迅速移交业务庭审理,做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让当事人真正享受到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诉讼服务。
倾听群众呼声,回应司法需求。通过判后答疑制度,消除群众疑惑,增加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分析研判、沟通协调和案件风险评估预防等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定期梳理院长接待日、日常来信来访案件,着力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等突出问题,继续发挥涉执信访处置组的作用,将执行信访的处理前置化。2014年以来,妥善办理人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11件,同比减少13件,累计处理各类涉诉信访案件48件,同比下降54%。
三、以司法公开为载体,让社会见证公平正义
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公开透明。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深化庭审公开方面的优势,完成数字化法庭改造,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重大的污染环境犯罪等案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代表旁听,促进司法细节更加规范,提高庭审公开质量。加大执行信息录入力度,逐步改进裁判文书公开工作,完成3175份裁判文书的公开上网。
落实陪审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按照要求拓宽选任范围,扩大基层群众入选比例,及时提请区人大圆满完成36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扩大参审案件的范围,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渠道,全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到99.91%,同比提高1%。
依托信息支撑,完善网络公开。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法院政务网站建设,开通官方微博,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开审判执行信息,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了解法院工作,目前官方微博关注人数已经突破12万。建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打造网上预约立案、网上答疑、网上信访、网上咨询等更加透明便捷的业务办理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的诉讼服务。
自觉接受监督,力促司法公开。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视察、调研等活动,走访部分代表,当面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积极开展主题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基层群众、在校学生等走进法院,走近法官,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邀请媒体记者旁听庭审,全年在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120余篇,传播司法正能量。
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确保实现公平正义
注重理念教育,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思想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全面提高政治素质。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坚持将“四个百”活动与扶贫帮困及双联等工作相结合,深入基层察民情、办实事,以作风建设新成效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创新培养机制,提高司法能力。积极落实青年干警帮扶制度,着重加强岗位培训和技能锻炼,发挥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各类审判辅助人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服务审判的技能。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突出新知识学习和司法技能训练,鼓励干警相互借鉴办案经验,激励干警深造,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做好干部挂职锻炼、交流任职及援疆援藏工作,切实提升业务水平。
严格落实规定,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委各项规定精神,健全“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开展“改进司法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四风”和司法工作中突出问题,厉行节约,勤俭办案,不断深化干警对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坚持反腐倡廉,确保清正廉洁。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会员卡专项清理活动,全院干警做到了会员卡零持有。落实司法监督员制度,创造有利条件为他们开展监督工作,促进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全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稳步发展,全院3个集体和1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社会矛盾纠纷更加纷繁复杂,法官的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与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相比,我们利用信息化提供便捷司法服务的水平还不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的工作安排
2015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推进法治北辰建设,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是强化审判职能,在服务全区大局上有新贡献。主动加强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以积极有为的新姿态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中引发的民事、行政纠纷,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综合运用多种机制,最大限度化解城镇化进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依法处理影响全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发挥司法裁判彰显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作用,实现审判工作与全区大局的有机结合。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在维护司法公正上有新作为。全面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主审法官责任制,完善司法公开、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巡回审判、诉调对接等工作,规范司法权运行机制。严格裁判标准,统一司法尺度,确保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使陪审员的数量与法官总人数的比例基本达到1:1。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及人员比例,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四风”,转变司法作风,创新符合审判规律、简单易行、便民利民的审判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等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工作,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做好民生案件审判、司法救助工作,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提高司法便民利民实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各界监督,以更透明、更公开、更阳光的司法审判,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在提高法官素质上有新进展。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责任改革要求,大力加强审判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逐步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拓宽法官成长平台,注重司法综合能力培养,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说理的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开展好2015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建设的需要。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