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深化司法公开情况的报告
——2015年5月29日在天津市北辰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北辰区人民法院院长 孙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法院向常委会专题报告关于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深化司法公开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建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的重要战略举措。近年来,我院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通过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的公开透明,使三大平台成为展示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围绕三大平台建设,深化司法公开
(一)审判流程公开,规范权力运行
在立案庭设置便民服务窗口,全面公开立案所需的各类材料,推行“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及法律咨询服务。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约见法官、诉讼指导;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完善诉讼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电子送达、电子卷宗查询等服务;在立案大厅公布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案件审判执行流程、可供选择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提高立案工作透明度和效率。
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普通民众均可参与旁听;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意见,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建立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制度,在裁判文书后附上裁判的法条依据,让当事人明白裁判理由,力求胜败皆服。对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整个庭审过程可在网上进行直播,让双方当事人切实感受审判公开。
在法院官方网站公布审判流程公开的内容及查询方式,依托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将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等立案信息,合议庭组成人员、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姓名及审理期限、审限变更、诉讼程序变更等流程节点信息,公布于互联网,向当事人公开案件查询码,凭查询码当事人即可查询本人所涉案件办理进度情况,更好地感受司法的公开透明,增强公开的实效。
(二)执行信息公开,破解执行难题
规范执行信息公开管理,全面加强信息录入,将所有执行案件的相关信息及案件进度实行全程公开,当事人凭立案时提供的密码即可在天津法院网进行执行案件流程查询,包含案件立案情况、执行法官、执行措施、执行财产处置等一系列信息均能在网上实时查询,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执行程序重点环节、重大事项及重要进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详细记载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及履行情况、失信情形等,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法院政务网站及官方微博予以曝光,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方面对被执行人加以限制或者禁止,压缩其社会生存空间。同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限制,使其受到信用惩戒,增强执行威慑力。2014年以来,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92名。通过加大对失信惩戒的宣传和曝光力度,向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风险提示,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已有50余名被执行人在执行局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主动到法院一次性全部履行义务,到位标的额1704万元。
严格实行听证制度,对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其他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终止或终结执行的申请,均举行公开听证。2014年至今,我院已召开听证会20次,执行听证促进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的执结,有力地推进了司法公开,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三)裁判文书上网,助推司法公正
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出台文书上网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要求各庭确定专人录入,同时实行庭长审核把关制。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少数案件外,其他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提升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为确保上网裁判文书的质量,我院制定了《裁判文书常见差错检查对照表》,选取较为典型的31类常见差错进行特别说明,并指出相对应的正确用法,涵盖了诉讼主体、案由、案件由来、事实和证据、文书论理、条款适用、文字与格式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对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制作水平起到规范作用。
建立裁判文书公开考评通报制度,通过统计每月已生效、已上网、申请不公开、上诉未生效和公告未生效的裁判文书数量,汇总文书公开明细表,审查裁判文书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发布评查通报。迟报、漏报文书的,按照目标责任书和绩效考评要求,对各庭和审判人员进行分数扣减,保障了公开上网裁判文书的数量、质量及文书上网率。
2014年以来,我院累计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3953份,其中刑事案件550份,民事案件2688份,行政案件182份,执行案件533份,裁判文书上网率为67%,文书上网率在全市各基层法院中位居前列。
二、依托三个载体 拓宽公开渠道
(一)建设科技法庭
依托目前已经建成的科技法庭,实现了庭审全程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以及同步录音录像“三同步”,通过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可以对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庭审笔录等进行当庭展示,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可以通过网络终端,直接对案件庭审进行实时评查。目前我院正在规划建设一批科技法庭,为深化审判流程公开、逐步实现“每庭必录”提供硬件支持。
(二)开展庭审直播
制定《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活动实施细则》,对庭审直播原则、范围、申报程序、审查制度、具体要求、部门分工和技术保障等均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数量,提交《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案件申报表》,确定进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案件。
通过庭审评查活动有效促进了庭审直播开展,各业务庭包括庭长在内的每名法官每年至少参加本庭及本院组织的庭审评查两次,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庭审情况进行当场评查、当场打分、当场提出意见建议。审判管理部门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制定整改措施,以《评查通报》的方式在全院公布,倒逼审判人员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审判质量,有效促进了庭审直播活动的开展。
依托天津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平台积极开展庭审直播活动,精选典型案例,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以案说法,2014年至今已组织网络庭审直播5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探索多元化司法公开方式
坚持定期组织法院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来院近距离感受司法。2014年至今,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青少年维权、毒品犯罪预防等多个主题,我院共组织了专题开放日活动10余次,参与群众达300 余人。
积极探索多元化司法公开方式,通过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多种举措拓宽公开领域,2014年以来,累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400余次。建成并开通了门户政务网站和新浪官方微博,全部实现在政务网站上发布开庭公告、便民服务指南等各类审判流程公开信息,丰富公开内容,让群众了解和参与法院工作,真切感知阳光司法。
三、强化内外监督 提升公开质量
(一) 强化内部监督
将司法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督促落实、亲自检查考核。
将三大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计入干警执法业绩档案,与各部门签订了司法公开建设工作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每个具体职能部门、每名法官的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做到了责任分解有安排,协调配合无障碍。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未公开或没有及时公开的,在考核时相应减分,确保了责任明确,有部署有考核。
(二)强化人大、政协监督
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机制,主动及时向人大、政协报告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积极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观摩庭审、现场见证执行、参与案件调解、参加释法答疑。2014 年至今,我院共组织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6次,通过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指导、个案沟通等形式,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健全督查督办机制,逐条逐项加以落实。
(三)强化人民群众监督
在全市率先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区人大常委会支持下圆满完成了30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并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开展座谈、业务培训、观摩庭审等活动。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的范围和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制作廉政监督卡,在审判执行活动中随案发放,随时接受当事人廉政监督意见。
四、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院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机制,司法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司法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的物质技术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深化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是司法公开的基础,要在目前由立案庭负责立案等静态类信息录入、审判庭负责分案、审判流程录入、执行局负责财产调查、强制措施采取、执行异议等动态流程节点信息录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各类基础信息的录入,严格标准确保信息全面录入并及时公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司法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确保公正高效运行。
二是深化司法服务功能,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完善司法服务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12368 司法服务热线的功能,满足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信息、审判流程的即时查询、咨询要求。在实施立案登记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司法文书电子送达方式,加快诉讼进程。继续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方式,深化巡回立案、假日法庭等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捷。完善小额民事纠纷、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诉讼效率,在深化司法服务的基础上加大审判流程公开的力度,进一步便民利民。
三是进一步加快科技法庭建设。我院科技法庭占全部法庭数量的比例与其他法院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法庭建设。充分运用好现有的科技法庭开展录播、直播庭审工作,逐步过渡到“每庭必录”,最终实现网络庭审直播常态化。积极创新庭审公开方式,有效利用科技法庭优势,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方式及时公开庭审过程,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四是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司法公开能力和水平。要始终把能力建设作为司法公开的基础和关键。坚持定期业务学习制度,采取理论学习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结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大力开展文书质量评查和优秀文书评比活动,引导法官严把文书质量关;根据庭审“三同步”要求,加强书记员庭审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记录速度,确保记录同步;按照庭审公开直播的要求,加强庭审观摩评比,着力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助推司法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市高院的司法公开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和新期待,让司法公正以群众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实现,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天津北部经济中心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