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扎实推进司法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我院民二庭严格按照市高院和本院部署,制定并出台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审理流程标准和审理裁判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范案件审理流程,提高庭审及裁判文书质量。民二庭在对天津法院司法标准化试点文件认真学习掌握的基础上,结合交通事故案件审理特点,制定了包含总则、审理流程、庭审程序、庭审公开、裁判文书五部分内容在内的交通事故案件审理流程标准,规范了交通事故案件审理程序、文书制作; 二是统一案件审理裁判标准,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实际,明确了纠纷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责任承担等内容在内的交通事故案件审理裁判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的任意性,使道理交通事故案件最大程度地实现同案同判;三是突出案件审理难点,清晰审判人员审理思路。该标准明确了法庭调查的重点内容、人伤、车损类案件的举证要点、交通事故案件侵权案件中责任主体的确定、案件具体赔偿项目的认定依据及标准、案件赔偿责任承担主体、承担顺序和承担比例,以及案件审理中对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鉴定意见等问题的处理,增强了审判人员对于案件审理的可掌控性,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四是严控审理时间节点,提高案件审理效率。该标准就案件审理过程中具体时间节点进行了严格规定,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限,减少了案件隐性超审限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