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执行实行登记立案。
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申请执行书一份,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本人签名,是法人的,加盖公章。
二、填写执行当事人联系方式确认书一份,签名或加盖公章;应当写明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联系地址、电话。
三、填写廉政监督卡一份。
四、公民个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不是本人来申请执行,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应提交委托代理人推荐函);法人申请执行,应当提交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一份;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调解书、判决书、裁决书或债权文书复印件三份。
六、提交证明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材料;
七、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