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到来,两节期间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司法建设的关键节点,为进一步强化干警廉洁意识,我院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零发生”。
一是深化廉政教育,抓氛围营造。院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和廉政隐患,做好防范教育。将“两节”期间廉政教育纳入正在开展的“守纪律讲规矩、公正廉洁执法”专题教育活动警示教育中,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市高院、区委下发的各类通知,要求全院干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营造良好氛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继续重申规定,抓严明纪律。进一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等各项要求,尤其要自觉做到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赠送的现金、购物卡及其它节礼,不参加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及娱乐活动,不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车用于探亲访友或外出游玩,不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场所;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以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三是切实加强管理,抓示范表率。要求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零发生”。
四是加大监督力度,抓追究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专项督查。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全院各部门要继续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及对本部门干警的监督检查,督促干警时刻不忘廉洁司法,确保队伍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