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教育引导功能,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有更多获得感,10月14日上午,我院刑二庭邀请瀛台里社区、田园小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工作人员等旁听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庭审。
该案系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案件,被告人陈某某在接与之发生矛盾的妻子回家过程中与其岳父发生口角,持刀将其捅致重伤。因被告人能够自愿认罪,该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副院长张国强与助理审判员赵宗阳、人民陪审员鲁国敏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前合议庭成员认真查阅了卷宗,核实了相关证据,了解了案情。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就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整个庭审程序规范、过程流畅、重点突出,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被害人表示谅解。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庭审结束后,张国强副院长结合案情对故意伤害罪的构成、犯罪特点等为旁听人员进行了释法答疑,以案讲法,同时就如何有效处理家庭纠纷避免触犯法律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旁听人员表示获益匪浅,公开庭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