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落实六项举措 全力清理积案
  发布时间:2015-11-20 16:01:56 打印 字号: | |

我院积极贯彻全国法院推进执法办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动员部署,多措并举,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清理积案,在收案持续上升的态势下,积案得到有效消化。一年半以上的未结案全部清结,半年以上未结案已逐件签订包案责任书,努力争取将半年以上无法定延长事由的案件,年内全部审结。我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贯彻会议部署,确立执法理念

党组分别召开全体中层干部和全院干警会议,要求全院干警按照最高法院、市高院的统一部署和周强院长关于推进执法办案工作的要求,坚持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中心和重中之重,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顶住收案大幅增加的压力,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集中精力、科学安排、加班加点,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全力突击清理积案,力争完成全年结案率90%以上的目标。

二、强化审管职能,健全考核机制

我院审管部门坚持把清理长期未结案作为审判管理重点,充分发挥督促催办职能,建立台帐,严格按照司法标准化审判流程节点时限要求,实时提醒催促法官按照流程节点排期开庭、合议、制作文书和宣判;进一步规范结案管理,每月通报案件审理进度,切实加强实质管理和过程控制,强化对临界超限个案的跟踪督办,严格落实院庭长对长期未结案的包案责任,确保实现对长期未结案的清零目标。健全和强化绩效考核,将清理长期未结案作为各业务庭和法官目标责任书和绩效考核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逐人逐月逐案累计递增式打分考核,通过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达到增压提效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积案消化和防控新的长期未结案的积累。

三、领导带头办案,发挥示范作用

我院党组提出院庭长要把主要精力放到亲自办案和指导办案上,最大限度地剥离院庭长行政事务性工作。党组责成审管部门制定了本院《院长庭长办理案件的实施意见》,规定了院庭长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突出示范指导作用。同时还明确了院庭长作为承办人和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最低数量。截至10月,院级领导已审理各类案件80件,平均审理天数21天;庭长审结案件数均高于所在庭结案数的25%以上。院庭长带头办案还原了法官本色,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和积案清理工作。

四、下放审判权力,简化审批权限

进一步还权于合议庭,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我院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调整审判(执行)工作审批权限的规定》,将裁判文书的审批签发权下放到合议庭和独任庭,取消裁判文书层层审批的行政化模式,敢于压担子、放权力,增强承办法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此举不仅缩短了办案周期,而且进一步倒逼法官自我加压、自我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今年以来,我院法官人均结案、案件发改再审率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跨年度长期未结案清零,消除了审判权下放后案件质效下滑的担忧。

五、优化审判流程,简化程序环节

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合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用足用好简化程序规定;实行繁案精办细化,简案简办快办,依法简化简单案件送达、开庭、裁判文书制作等环节,减少重复劳动,节省办案时间;针对类型化案件,制定类型化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纠纷)庭审和裁判标准,将办案流程、常见问题、处置方案、审理要点、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总结固化,确保庭审顺畅,裁判标准统一,提高了类型化案件的审判质效。合理调配办案力量,适时调度均衡案件结存量,推行随机分案,防止案件堆集,消除造成积案的资源配置和管理机制上的因素。

六、注重思想教育,提供各项保障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引导法官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加强法官的充电培训,保持专业法官的稳定,固定合议庭成员,晋升15名审判业务中层干部,新任法官6名,新招录干警7人,新聘速录员12名;从思想理念、职业保障、力量补充上对执法办案和清理积案予以保证。认真开展示范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办案能手的评选活动,完善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措施,将执法办案列为评优选先的重要指标。引入激励机制,激发法官的进取劲头和工作热情,增强法官自我心理调适和抗压能力;积极提供餐饮、用车等勤务保障,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全方位的保障办案和清理积案任务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