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及一审民商事案件管辖标准的调整,使我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15年我院共新收各类案件10351件,同比上升30.71%。其中故意伤害、盗窃和交通肇事罪居刑事案件收案前三位,共新收304件,占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52.5%;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和劳动争议纠纷居民商事案件收案前三位,共新收2182件,占民商事案件收案总数的58.89%;城建、治安和信息公开居行政诉讼案件收案前三位,共新收168件,占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总数的74.01%;土地、环保和劳动监察居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收案前三位,共新收158件,占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收案总数的99.37%。为做好我院今年的各项审判工作,结合上述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完善审判工作机制。研判提高审判质效的各项工作机制,在实施随机分案的基础上,建议按照案件难易程度和案件关联性,充分运用案件繁简分流、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关机制,分类施策,批量化解案件纠纷,有效提高审判效率。
二是严格落实司法标准化的要求。严格按照高院司法标准化文件和我院《司法标准化考评标准》中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案件审理工作,对增幅明显的类型化案件及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庭前研讨,理清庭审重点和思路,促进案件审理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三是积极发挥院、庭长办案的引领作用。院、庭长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参审新类型和具有信访苗头的案件,积极带头研判案件特点,带头探索模式化审判,制定统一的裁量标准,积极应对未结案多问题。
四是制定类型化案件审理裁判标准。探索研究类型化案件审理裁判标准,减少司法活动的随意性和差异性,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边界和尺度,统一裁判尺度、统一文书制作格式和规则,规范法律术语,提高法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加快办案节奏,减少办案周期,缓解案多人少压力。
五是大力推进审判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使用法官服务工作平台,简化网上办案操作流程,实现法律法规、案例智能推送,开发移动办公办案服务平台,为法官提供量刑、利息计算等辅助工作,最大限度方便法官办案。
六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分析研究发案原因、案件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宣传,加强与人民调解员、相关调解组织协同配合,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