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市高院高憬宏院长在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以标准化作为创新管理模式重要路径,提升办案质效的新要求。我院及时召开中层会议传达讲话精神,认真分析长期未结案件和审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进一步提升审限管理标准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牢固树立标准化思维。今年上半年市高院下发第二批《天津法院司法工作标准(试行)》,我院及时印发给法官及书记员人手一册,对照长期未结案件跟踪情况及分析通报梳理的问题,各业务庭认真开展对审限管理标准的学习,熟悉内容和流程,树立标准化思维,逐渐融入到审限管理工作中,为审限事前管理的标准化奠定基础。
二是进一步加大践行标准化力度。在熟悉标准化内容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标准化要求的落实,在对案件审限变更的具体操作上,法官及书记员严格对照《标准》规定的事由及时间节点进行,做到审限变更留痕规范、正确,审批主体充分发挥审查作用,对照标准内容从严保管,层层推进案件审限事中管理的标准化。
三是进一步发挥监管作用。针对长期未结案件,充分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系统,从未结案件数量、案由分类、案件状态、扣审事由等方面进行详尽的数据分析。对照标准化要求,直观、清晰地指明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落实标准化工作的建议,以信息化思维,实现审限管理工作标准化的数据化监控。
四是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各业务庭及案件承办人在审限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要求,学习标准化文件的同时,建立对案件审限变更自查的常态化机制,建立自查台账,总结常见问题,对照问题再学标准文件,深化自查结果的转化与运用,避免重复问题再出现,推进审限管理工作标准化再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