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26日在北辰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北辰区人民法院院长 孙 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辰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累计受理各类案件46428件,较上一个五年上升26.66%;审执结43691件,同比上升22.48%。
(一)坚持严格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犯罪。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来,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70件,判处罪犯3581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4件,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做出积极贡献。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155件,审结盗窃、抢夺、诈骗、侵占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62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审结涉毒、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159件,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环境资源犯罪,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2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美丽北辰建设。依法审结集资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105件,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坚持寓教于审,注重心理干预,减少重新犯罪。
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全方位防控风险。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完善矛盾纠纷梳理、分析研判、协调沟通和案件风险评估预防、舆情应对等长效机制,大力推行“网、电、视、信、访”五位一体信访接待模式,接待当事人来访2.6万余人次,接听来电1.3万余人次,全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对正在诉讼程序中的信访案件,坚持依法审理和执行,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努力做好敏感时期和社会治安重要地区矛盾排查工作,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反映诉讼信访请求。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形成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做好案件诉讼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方式,以最优方式定纷止争,及时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全面推行司法标准化,提高司法水平。大力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制定《司法标准化实施方案》、《司法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6种类型化案件制定了审理裁判标准,着力构建以庭审标准、裁判标准、质量标准、考评标准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体系,我院作为全市首批司法标准化达标示范法院受到高院表彰。通过为审判人员提供标准和“说明书”,为社会监督法院工作提供对照表,确保每一起司法案件都是合格的司法产品。通过建章立制、庭审观摩、文书互查、达标检查等多种方式,将司法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统一了裁判尺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有效促进了严格司法。
(二)强化公正司法,促进依法治区,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畅通行政诉讼立案渠道,加强行政案件受理工作,收案数量较上一个五年上升63.32%,审理劳动保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各类行政案件472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2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665件。对涉重大项目建设征地引起的土地权属纠纷及其他重大行政纠纷主动加强诉前联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健全互动机制,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深入工商、国土、计生等部门开展培训31场,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观摩典型案件庭审400余人次,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数量稳步增长。
调节经济关系,依法保障改革发展。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出台为“调惠上”、“促惠上”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具体举措。审理房地产开发、融资租赁、投资融资、商业保险等商事案件4836件,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审结借款合同案件1159件,引导区域资本规范运作;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股权纠纷等案件272件,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3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各类企业、个人实现债权31.8亿元。依托“四个百”活动深入企业、市、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走访座谈1300余次,听取意见建议,解答法律难题,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全区经济发展。
助推依法治区,优化全区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举办法制讲座等宣传和咨询活动350余次。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文章500余篇,引导广大群众信法、守法、用法、靠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定期邀请人民群众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指引功能,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推动法治北辰建设。积极做好对市级重点治理地区的协助重点治理工作,深入走访调研,通过采取以案释法、建立法律图书角及普法宣传栏、拨出专项资金提高人防技防水平等有针对性的举措,协助重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深化为民司法,提升服务水平,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充分保障合法权益。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要求,规范立案流程和标准,提高立案效率,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诉调对接等诉讼服务功能,强化工作规范,努力遏制虚假、恶意诉讼,维护好程序公正。落实便民举措,加强窗口立案与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的有效衔接。继续倡导“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等司法传统,方便群众诉讼。创新符合审判规律、简单易行、便民利民的审判方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类案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较小的简易案件、类型化案件,适用小额程序快速审结,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加强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192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6.12万元。
妥善审理民生案件,保障和改善民生。准确把握民生案件特点规律,坚持把保障民生权益摆在突出位置,完善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绿色通道”。坚持依法审理,调解优先,调解民商事案件10364件,撤诉7543件,调撤率66.31%,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案件2053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4638件,理顺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5840件,促使各责任主体赔偿受损害当事人2.96亿元,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审结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纠纷案件2441件,支持诚信交易,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妥善化解购房等群体性事件。
切实做好执行工作,着力破解执行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累计执结案件12501件,执结标的34.79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60.26%。充实执行力量,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的合作机制,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依法追究拒不申报财产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违法行为,利用各种媒体公布255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平台作用,通过执行财产查控系统,共查询被执行人13.97万人次,涉及案件4858件,涉及存款金额37.65亿元,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扎实开展集中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抚养、赡养费等十类涉民生案件,全面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对无法通过执行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积极落实司法救助。
(四)推进阳光司法,提升审判质效,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坚持以“三大公开平台”为载体,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实现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的公开透明,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6062份,公开执行信息4424条。以信息化为支撑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开通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加强法院政务网站建设,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定期发布法院动态、典型案例、司法解释等内容,打造网上预约立案、网上答疑、网上信访等透明便捷的业务办理方式,增强与网民互动交流,为群众提供查询、咨询服务1900余人次。
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新形势,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32个科技法庭,实现全部庭审录音录像。完成法院集控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司法公开、提升司法能力添加“新引擎”。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为群众提供集约式、智能化辅助服务;借助淘宝网开展司法拍卖23次,成交金额1435.37万元,零佣金、高效率、高溢价,受到当事人普遍欢迎。加快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打造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
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充实审判管理力量,加强审判流程监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强化对案件审限的跟踪、催办、督办,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均衡推进。积极探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合议庭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和宏观指导职能,集中集体智慧攻坚克难。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累计审理各类案件3830件,促使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通过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审判质效较上一个五年有了大幅提升。
依法接受监督,促进科学发展。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专项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标准化工作情况,及时抓好人大决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完善日常联络机制,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20余次,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走访监督,积极采纳各方面有益意见。自觉接受民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将建议吸纳转化为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策措施,更好地推进全院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工作,人民陪审员增至91名,参审案件6156件,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7.82%。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受律师监督,推动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互相支持的新型关系。
(五)落实从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总结报告、监督检查等机制,确保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落实。严格党内生活,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顺利完成各支部换届工作,成立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回头看”、“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公正廉洁执法”、“两学一做”等专项教育,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干警忠实履职、建设法治国家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学习常态化,深化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推进人才强院和司法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完成职务套改及首批56名法官入额工作。坚持选好人、用好人、育好人,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百余名干警晋职晋级。健全审判与执行部门、综合部门与审判执行部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交流机制,圆满完成干警援疆援藏任务,优化了资源配置和法院队伍结构。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教育培训,重视和加强对年轻干警的“传、帮、带”,加大业务培训、指导力度,提升司法能力。大力开展示范庭审、办案能手、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鼓励干警相互借鉴经验,提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说理的能力。
大力加强内部管理和文化建设。制定修改各项制度,规范审判、司法人事和司法政务管理,形成北辰法院管理制度汇编。高质量办好院刊《北辰法苑》,完成历年人大报告的编纂出版工作。积极开展春节联欢会、系列主题演讲、文艺汇演、老干部书画展等活动,持续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北辰特色、法院特点的司法文化,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队伍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强法院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抓好“一岗双责”,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开展执法办案不严不廉不公突出问题等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的学习,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及业外行为,认真查摆“六难三案”等问题,增强干警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意识。着力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和改进工作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起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等制度,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我院先后被评为天津市优秀法院、司法标准化达标示范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全院累计90余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这是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二是按照最高院及高院工作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推进;三是部分法官司法能力还不能够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审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及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2017年及今后五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集中精力推进执法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理,遵循司法规律推进繁简分流,合理选择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发挥网络查控系统作用,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北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了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有新举措。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坚持依法审判与多元化解相结合,发挥好司法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向区委、人大报告制度,认真贯彻人大决议,不断完善与人大、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机制,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法院工作。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以更透明、更公开、更阳光的司法审判,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破解司法难题上有新进展。继续全面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力争将“模式化审理,标准化裁量”工作在我院全面铺开,明确各类司法职权的内容和边界,对照标准加强管理。切实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从技术层面缓解办案压力、提升审判质效。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通过改革破解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严格执纪,确保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法官职业能力培训,促进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切实支持干警依法办案,切实保护干警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为干警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从严监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努力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奋力开拓进取,锐意攻坚克难,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加快建设协同发展、产业高端、产城融合、生态宜居的北部新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