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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采取五项措施提高物业纠纷案件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7-10-25 14:00:23 打印 字号: | |

    2017年以来,我院累计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584件,结案率达到94.52%。我院主要采取五项措施积极提高物业纠纷案件的审判质效。

    一是配齐配强审判团队成立速裁组。根据现有案件数量、人员构成,尤其是以入额法官人员为基础,选拔专业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领导速裁组工作,形成1+1+2模式,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的作用,集中精力推进物业纠纷类案件审判效率的提高。2017年8月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5.36天,9月份仅为3.26天。

    二是管好用好审判资源积极调解。坚持以“调解优先、化解矛盾”为原则,有机统一“情、理、法”,在尊重当事人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今年以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案件判决结案24件,调解14件,撤诉548件,按撤诉处理2件,调撤率为96.23%。

    三是严格严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标的额较小、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审慎判断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确保当事人的诉权。2017年以来我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中,有375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占比64.21%。

    四是引导跟踪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与天津创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奥林匹克花园的物业服务达成试点协议,要求其按时向本院提交未来两年该小区的物业服务方案,绿化维护方案等,并根据物业公司每年的经济投入以及本院实地查看的结果,认定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并将其作为后续涉案纠纷的参考资料,以此引导物业公司规范提供服务。

    五是宣传普及业主自治观念。针对我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中业主参加社区活动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自治能力较弱,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仅占27.78%的现象,我院干警积极宣传业主委员会的重要作用,鼓励业主和物业公司沟通协商,形成业主委员会,提高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来源:告申庭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