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公开是最高人民法院继裁判文书、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公开之后大力推进的第四项司法公开重点工作。2018年上半年,已完成庭审直播129场,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四,案件单场最高播放量已达18万次。
一是树目标,定计划。坚持“公开庭审全部直播”的目标,明确每名员额法官每个月的直播任务,杜绝年底集中直播的现象,并将庭审直播数量、质量纳入绩效考核办法,督促员额法官做好直播任务分解,均衡完成直播任务,将庭审直播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从思想上解决不想播、不敢播的问题。同时,根据各部门审理案件类型、结案效率、公开效果等因素差异化设定直播任务数,优先选取重大、热点、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以此推动庭审实质化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公开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二是明流程,立标准。制定《庭审直播工作办法》,明确庭审直播工作流程与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庭审直播工作新要求,逐步修订、完善“案件筛选—直播报备—公开庭审—效果反馈”的工作流程,制作庭审直播工作手册,积极开展集中培训,形成了“书记员自主操作、管理员后台维护”的直播模式,直播工作高效开展。每年年初根据我院庭审评查办法,通过各部门推选,研究室筛选,审委会评选,确定示范庭审1件,优秀庭审2件。
三是提质量,保效果。为提升庭审质量,陆续出台民事、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庭审规范,结合庭审质量评查与优秀、示范庭审评选工作,督促审判组织规范庭审程序,加强庭审配合,注重法庭形象,遵守司法礼仪。经过近4年的庭审直播实践,我院已形成审判庭、研究室、办公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模式,对于直播系统、科技法庭存在的故障,能够做到及时报修、及时响应;对于因网络等原因造成的直播瑕疵,能够保证及时反馈、及时处理。经过各部门的努力,在现有设备条件和运维能力的基础上,基本保障了三路直播设备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