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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项举措有序推进已上网裁判文书筛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09 17:18: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个别上网裁判文书存在多处低级错误,引发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高度关注,对此我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2014年至今,我院已累计实现裁判文书上网近4万篇,每年裁判文书上网率均达到100%。为确保已上网裁判文书质量,我院采取四项措施进行了全面、有效的筛查。

 一是传达通知精神,引起广泛重视。召开工作会议,传达最高院《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的内容,将因裁判文书出现低级错误引发负面舆情的情况传达给全院干警,严肃要求全体法官增强裁判文书上网责任意识。同时,对上一年度优秀裁判文书进行学习,树立正面典型,鼓励法官制作精品裁判文书。

 二是实现自我普查,开展专项评查。各业务庭对已上网裁判文书进行全面自查,办案法官已退休或调出的裁判文书,由案件所在部门负责自查。同步建立自查台帐,对筛查数量、出错文书数量、出具补正裁定数量、整改情况、处理方式等逐一填报,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同时,由审判管理部门对每位承办法官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文书按年份随机抽取5篇,共计300余篇进行专项评查,重点筛查曾存在信访风险、上诉、申诉、当事人反馈文书瑕疵、文书评查问题反馈等案件的文书。

 三是健全文书审核机制,提高信息化应用程度。普及裁判文书智能纠错软件的安装和使用,经统计我院49个审判团队均已安装了纠错软件。各部门对裁判文书上网录入步骤和注意事项逐一梳理、筛查,并就裁判文书校对系统的排版、纠错功能进行“再学习”,提高裁判文书智能纠错软件的应用率,将智能纠错与人工审核有机结合,作为文书制发、上网流程的重点环节,确保后续文书上网零错误。

 四是推进权责归位,有效强化监督。明确办案法官是裁判文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使办案法官务必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态度;办案法官所在的审判团队要担负起各自职责,将裁判文书的起草、审核、签发、送达、上网公开等环节的责任分解至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管理部门要加强常态化的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从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证据分析和事实认定、裁判理由和法律适用、裁判主体和实体处理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若发现上网裁判文书存在多处瑕疵和低级错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要会同政治处、监察室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