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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规定 强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
  发布时间:2019-05-17 17:38:1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近日我院出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核查、移送暂行规定》,对问题线索的发现、移送程序作出严格规范。

  规定明确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主要内容及排查范围,要求各部门以“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2类形态及具体表现形式,针对2016年以来全院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涉恶类犯罪线索、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和黑恶犯罪案件在逃人员线索开展全领域、全方位、无死角的梳理与排查。同时对问题线索的管理移送程序及后续处理作出详细规范。规定强调,全院干警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的政治责任,各部门应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无缝对接,形成工作合力,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研究室宋爱峰提供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