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的同步生成,是法院审判工作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的手段,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我院持续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与深度应用工作,2019年2月,实现案件电子卷宗生成全覆盖,成为仅有的电子卷宗覆盖率、立案三日内电子卷宗扫描率“双百”法院。
一是统一部署、系统推进。坚持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与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紧密结合、协调推进,召开专题推动会,认真学习转达文件要求,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法官切实转变思想,改变习惯,认清工作发展趋势,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及市高院工作要求,分别举办诉讼、执行案件电子卷宗生成工作培训班,使司法辅助人员熟知掌握电子卷宗生成范围与要求。二是建章立制,形成合力。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实施细则》,对电子卷宗生成范围、生成方式、应用方式、管理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建立了以集中扫描为原则,分散扫描为辅助的生成模式,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坚持卷宗生成各阶段、全流程协调配合,实现电子卷宗管理“集中高效、同步生成、全程覆盖”。三是外包助力,提高效率。将电子卷宗扫描外包作为审判辅助事务外包的重要尝试,在档案室设集中扫描中心,办公室保障扫描设备,扫描公司派遣工作人员,负责立案阶段及部分案件审理、执行阶段各类纸质电电子案卷材料的扫描、名称录入和按目录引入电子卷宗系统等工作。我院扫描中心有序运行,保证接受案卷2日内完成卷宗扫描生成工作,将审判辅助人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极大提高了电子卷宗生成效率。四是加强管控,查缺补漏。审判管理部门将结案审查作为电子卷宗监管的重要抓手,对于没有电子卷宗或电子卷宗不合格的案件,一律不同意结案,并退回业务庭补录、重录,避免出现电子卷宗的遗漏、错误。根据市高院电子卷宗工作月报情况,对各项通报指标尤其是排位相对落后的指标进行重点分析,查找工作漏洞,完善执行恢复案件、执行保全案件电子卷宗生成,实现卷宗扫描案件全覆盖。五是评查通报,纳入考核。建立起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定期评查与通报制度,每季度抽取一定数量案件,对照我院《案件办理各阶段电子卷宗生成内容一览表》,逐一开展评查,已评查案件100余件,发布评查通报1期。同时,将电子卷宗生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项目进行单独考核,对于未生成或生成卷宗不完整的,扣除相应分值,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