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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干警诗歌作品再次获奖
  发布时间:2019-09-06 16:13:00 打印 字号: | |

由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承办的“东丽杯” 全国群众文学评选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27届,已成为全国群众文化活动的知名品牌,并荣获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今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为了庆祝祖国母亲的生日,昨日,第二十八届“东丽杯”鲁藜诗歌评选活动在天津举行。我院干警周永军(柳含烟)凭借作品《转世的山水(组诗)》获得本届“东丽杯”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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