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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追回执行款,为企业“复工复产”按下快进键
  发布时间:2020-05-19 16:37:01 打印 字号: | |

“感谢北辰法院、感谢刘家红法官,在疫情期间高效办案,神速执行,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这是天津市某建材销售中心对执行法官的由衷道谢。

        天津市某建材销售中心与天津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二中院于2020年3月27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360万元。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4月23日我院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当前处于复工复产的高峰期,承办法官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线上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4个,均余额不足。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在某银行账户有存款余额,但网络扣划需线上冻结满15天后方可进行。4月30日,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为及时保障当事人权益,立即前往线下银行网点办理相关手续,成功扣划被执行款项360万元。执行款项扣划到位后,承办法官抓紧时间,在五一节假日前夕准备好发还手续,并在节假日后第一时间发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圆满执结。该案中承办法官仅用了7天时间就将案款执行到位,为企业复工复产按下了“快进键”。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