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市委、市委政法委、市高院工作要求,我院注重发挥以案释法工作职能,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近期,我院干警郭莹、周杨共同撰写的《绪某某、张某某等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经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评选,入选为天津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刘彬、周杨共同撰写的《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某支行、某化工有限公司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案》,经市高院评选,入选为天津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院将把筛选发布保障民营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作为重点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案例的收集和报送,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效应,积极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