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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稳”“六保”促发展,快速执行保民生
  发布时间:2020-11-09 17:17:46 打印 字号: | |

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兑现,我院加大执行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执行工作有序进行。近日,我院执行部门妥善执结47起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天津某电子有限公司拖欠47名工人工资共计37万余元,该系列案件涉及工人人数众多,许多工人情绪激动且有上访苗头,但被执行人已经停止经营,没有足够财产支付工人工资。

因其他案件,我院冻结了该公司在第三人乐金电子公司处的到期债权,但系轮候冻结,钱数不足以支付全部工人工资,于是又查封了该公司机器设备。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天津市北辰区某农工商公司系该笔到期债权的首封申请人,因涉及租赁合同纠纷冻结了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对上述已被冻结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了解到该情况后,我院主动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并及时与属地镇政府、村委会沟通。经协调,最终农工商公司同意先将此笔钱款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同时经47名工人申请,将工人作为首封债权人查封的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的优先受偿权转让给农工商公司,让农工商公司作为首封债权人查封处置。因为该笔钱款涉及税务问题,不能及时发还工人,我院协调税务部门,在税务部门的配合下,第三人将该笔到期债权汇至我院,承办人第一时间进行了集中发还,在保护农工商公司权益的同时,解决了工人的燃眉之急。

     疫情期间,工人务工难、讨薪难,为保障工人尽快拿到欠付工资维持正常生活,我院通过多方调查、主动进位,建立联动机制,主动与区委政法委、属地政府、税务等部门沟通,加强执行合力,多措并举践行为民宗旨,最终帮助工人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钱”,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