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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砚华院长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0-12-23 17:14:02 打印 字号: | |

“案件代理人,请问是否能看到法庭画面?声音是否听得清?”“能看到,可以听清。”“好,下面核实到庭参加诉讼人员身份情况……”12月22日14时30分,一起天津某生物公司,与在福州的某机械制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云间”科技法庭远程开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砚华独任审理。

该案被告因路途较远存在疫情风险不愿到庭参加诉讼,为及时化解纠纷,经当事人同意,本案通过“云间法庭”系统进行庭审。经过当庭事实调查、举证质证,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基础上,原被告经协商,初步达成调解意向,被告同意尽快履行付款义务。本案从立案、送达到开庭审理,均通过线上进行,既降低诉讼成本,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又做到案件全程留痕,保障案件质量。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院庭长审判职责,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我院院庭长积极承办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1-11月,庭长办案5847件,占全部案件的40%。在我院,院庭长开庭审案成为常态对审判执行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