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扎实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我院积极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月3日,我院举办了“法院开放日”活动,天津市第四十七中学近二十名师生走进法院,现场接受法治教育,直观了解法院工作,切身感受司法威严。活动中,同学们依次参观了我院诉讼服务大厅、‘开放式’党建党员教育基地等场所,并旁听了一起盗窃案件的庭审。庭后,员额法官张磊为同学们进行了释法答疑,在开学之际以真实的案例教学方式为同学们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庭审零接触”作为我院开展预防未成年犯罪的专项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通过案例的方式,让青少年意识到违法犯罪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切实教育引导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3月5日,我院走进集贤里小学,开展了题为“你保护世界,刑法保护你”的法治讲座。法治副校长李荣耀以电影《少年的你》为切入点,引导学生理解刑法对犯罪行为的规制与惩罚,结合“未满14周岁少年杀害11岁女童”的热点案例,重点讲解《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讲座以刑法对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的积极作用为落脚点,引导学生远离犯罪、保护自己。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化关于未成年的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的功能作用,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