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身在外地的申请执行人李某专程来津向北辰法院送来一面书有“持正义秉公执法 为民工讨薪维权”的锦旗,表示对执行法官朱钢的真挚感谢!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天津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某劳务公司应给付李某工资及补贴等6.7万余元,但被执行人一直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李某于2020年10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其仍未按期履行。承办法官朱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不动产、股权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并到被执行人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冻结了被执行人所有开过户的银行账户,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合计5万余元并发还申请人,但仍未足额。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案件执行情况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表示不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得益于承办法官前期做足工作,冻结了被执行人所有可用账户,同时也由于失信和限消使其处处受限,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承办法官立即对其实际经营过程中的进款账户进行扣划,钱款第一时间发还给了申请人,案件最终妥善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