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北辰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
作者:张倩如  发布时间:2021-06-24 08:36:38 打印 字号: | |

6月20日父亲节当天,北辰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帮助申请执行人牟先生顺利行使了探望权,再次见到日夜思念的女儿,对于牟先生来说,这就是他父亲节最好的礼物。

牟先生和杨女士曾经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北辰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书,牟先生有权在每月的第一个和第三个周日到杨女士处将婚生女接走,杨女士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后双方因探望权行使再次发生纠纷,牟先生到北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杨女士,但其较为抵触,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向杨女士及其家人释法析理后,杨女士的态度有了较大转变,与此同时,牟先生也主张因工作原因平时无法请假,坚持要求在周日行使探望权。为了妥善处理案件,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双方意见,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进行执行,将探望时间定在了六月第三个星期天也就是父亲节当天。牟先生觉得法院安排的时间很有纪念意义,并承诺会在下午16点前将女儿送回,杨女士也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女儿放心地交给牟先生。至此,这起探望权纠纷执行案件本应画上圆满的句号,但是出乎预料的情况再次发生,杨女士于当天下午16点30分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声称牟先生将女儿接走后没有及时送回且无法联系。面对突发情况,执行法官一方面耐心安抚情绪失控的杨女士,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及短信方式不间断地督促牟先生将女儿及时送回,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牟先生及时将女儿送回杨女士处。经了解,牟先生表示自己与女儿聚少离多,今天又正值父亲节,所以非常珍惜这次探望机会。执行法官从缺失父爱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纾解杨女士的忧虑,最后,杨女士对牟先生超出规定时间探望的行为也给予了最大程度的谅解。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探望权纠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探望权是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权而享有的一种法定权利,《民法典》虽然明确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探望权,但同时也规定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执行该类案件中往往要法理并用、刚柔相济,着重制定有针对性的疏导方案,充分考虑并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以求能够柔性推进案件妥善执行。


 
责任编辑: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