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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童”行 护“未”成长——北辰法院天穆法庭法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
  发布时间:2023-02-17 13:46:5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近日,天津师范大学北辰实验学校校长谢裕梅、天津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学前教育部主管刘彬一行来到北辰法院天穆法庭,就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开展座谈。天穆法庭庭长裴忠贺、法官石全祥参加。





会上,谢裕梅为石全祥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并表示,希望通过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形式,使同学们有更多机会接触法律知识,也希望组织更多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让同学们在实践中学习、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氛围。裴忠贺表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送法进校园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深入校园,走近师生,帮助青少年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纷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事业,需要持之以恒、深耕细作、细水长流。北辰法院将继续以“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为依托,充分发挥依法治校“助推器”作用,法校携手,用司法关怀护航青少年向阳成长!






 
责任编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