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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并用”解心结 “柔性执行”护亲情——北辰法院妥善处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3-03-23 09:45:28 打印 字号: | |
探望权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探望权往往被当成一方对另一方情感的博弈、矛盾的宣泄,其背后是破碎的亲情和情感的阻却。


近日,北辰法院秉承“柔性执行”理念,在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下,妥善处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帮助申请执行人崔某顺利实现了探望权,体现了人文关怀,彰显了司法温度。



崔某与高某于2019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22年1月生育一女。因双方婚后矛盾不断,于2022年12月经北辰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约定婚生女由父亲高某抚养,崔某有权每月探望一次,每次两天,探望时间与方式双方自行协商。后崔某主张高某一直不予配合探望,于2023年1月向北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人及时与双方取得联系确定执行方案,但高某称孩子被爷爷奶奶带去武汉亲戚家中,何时返津不清楚,自己此时也在外地工作。后承办人多次联系高某,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对相关执行事项也不予配合,影响了执行程序的推进。为核实孩子的真实情况,承办人积极联系崔某询问高某及其父母住址,多次晚上前往高某所在小区观察屋内是否亮灯,是否有人居住。





3月17日,在确定爷爷奶奶在家中照看孩子的情况下,承办人立即前往所在小区执行。
表明来意后,孩子奶奶情绪较为激动,表示坚决不让崔某见孩子。面对这种情况,承办人耐心与家属进行沟通,一方面讲明情理,使其认识到母爱缺失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另一方面释明法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最终在情法并用下,家属有所理解,但对双方直接见面仍有所顾虑。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人提出可先通过视频让崔某“线上”看一看孩子。接通视频后,崔某看到许久未见的女儿不禁热泪盈眶。鉴于崔某见女心切,想要亲眼见到孩子的愿望,承办人循序渐进,再次与孩子奶奶沟通并制定探望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崔某于当天开车1个小时抵达小区,孩子由爷爷带下楼,终于见到了带着零食和玩具前来的母亲,场面十分温馨。
为保障后续探望权的顺利行使,承办人借此机会积极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解开心结、重建信任。至此,该起探望权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不同于财产类执行案件,探望权执行牵动亲情、交织人性,一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会激化矛盾,更会使双方丧失应有的信任基础。情法结合执行方能彰显执行力度,释放司法温度,达到以“执”促“行”的良好效果,真正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稳定家庭关系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