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们班有一个孩子可能遭受了家庭暴力,身上都是伤,这可怎么办呀?”近日,双街派出所民警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
来电的是辖区一所小学的老师,其称在上课时发现学生小周(化名)身上有伤,询问得知是前一晚小周的姐姐因小周不服管教用鞋底将其抽打所致。通过与小周谈心得知,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小周的父母也经常因教育问题打骂孩子,小周身上经常有伤痕,且在校状态不佳。学校就此事曾对小周的家长进行约谈和警告,但效果甚微,再次发现孩子被打后,选择了报警。
闻令而动,快速响应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并对小周的伤情进行了司法鉴定。经鉴定,小周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
随后,公检法、妇联迅速启动了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将线索传递给区政法委、区妇联等联动单位,经过会商成立调查小组,由北辰法院宜兴埠法庭会同区妇联前往小周所在的村委会调查核实情况,并与小周父母进行沟通。鉴于小周的监护人和家庭成员都是暴力实施者,为有效遏制家庭暴力,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法官告知村委会可以代小周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以法为盾,发出护令
5月10日,接到村委会提交的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后,承办法官立即将案件相关当事人传唤到庭,再次核查证据材料并询问孩子情况。证实小周确有遭受家庭暴力后,于当日即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小周的父母及姐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言语威胁及恐吓。
同时,考虑到小周的父母一直习惯使用打骂孩子的管教方式,很少真正关注小周的身心健康,北辰法院一并下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小周父母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积极行使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主动增进与孩子的沟通联系和情感交流,关心关注孩子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不得殴打、辱骂、体罚孩子。
协同教育,共汇合力
为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取得实效,5月10日下午,北辰法院当即联合区妇联、区检察院、公安北辰分局、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到小周所在村委会对其父母开展面对面的教育指导。
承办法官向其当场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令》,并详细释明相关内容和法律义务;公安北辰分局向其出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家暴严重法律后果予以明示,责令其正确履行监护义务;区妇联、区检察院向小周父母普及了《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天津市家庭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劝诫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家长应尽的义务,避免家暴再次发生;区家庭教育指导师就如何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克服急躁情绪进行指导,劝导其用爱心和鼓励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经过多方教育指导,小周父母纷纷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不会再打骂孩子,会更加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与成长情况。
“生而养之、养而教之、教而善之”是每位父母需要专注一生的事业。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不仅不能发挥作用,反而会让问题愈演愈烈。除了在物质上保障孩子的生活外,父母更多要做的是持续关注孩子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家事审判是一门法理情相交融的裁判艺术,既植根于法学理论,也浸润着人间烟火,传递着温情和善意。为进一步构建和睦、和谐的家庭关系,帮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的“蓝天伞”,北辰法院将继续做实家事纠纷联动化解工作,加强与妇联、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动配合,凝集更多力量参与到家庭教育中来,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