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仓法庭通过入户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三天时间,既高效调和了矛盾,又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该案系一起因房屋租赁引发的“腾房”纠纷。原、被告于2022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被告承租原告位于北辰区某小区房屋,租期为12个月。到期后双方未再签订新的合同,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2024年2月,原告因想要用该房让其父母养老居住,故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了被告,说明房屋出租到2024年3月31日,后期将不再续租。但到期后,被告仍未搬离房屋,且经双方多次协商后均未能达成一致,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了解到被告是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因身患脑梗行动不便,又无子女协助,并非故意占用房屋拒不返还,希望原告能延缓退房时间。但原告也确实存在为父母养老的需求,急需将租赁房屋收回。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需求,法官经研判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在涉案出租屋内开展了集中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心声,入情入理讲解情与法,引导彼此换位思考,理解各自难处、互谅互让,耐心引导双方磋商调解方案。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心结,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关系,约定被告于10月底前返还租赁房屋并支付原告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期间产生的费用。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以“如我在诉”之心,解急难愁盼之事。下一步,北仓法庭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让误解不形成矛盾、矛盾不上升纠纷,用温情调解促进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